范例教学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什么?
范例教学的三个基本特征是基本性,基础性,范例性。
1、基本性原则,要求教给学生基本概念、基本科学规律和学科的基本结构;
2、基础性原则,要求教学内容适应学生的智力发展水平,接近他们的生活经验和切合他们的生活实际,并对一定年龄发展阶段的青少年来说应是打基础的东西;
3、范例性原则,要求教给学生的内容是经过精选的,能起示范作用的基本知识,能使学习者举一反三。
范例教学的四个统一有:
(1)教学与教育相统一。就是要寓教学于教育,坚持教学的教育性。在传授知识、技能的同时,进行思想道德等精神领域的教育,两手都要抓。
(2)问题解决学习与系统学习相统一。就是在教学中既要针对学生存在的问题,形成一个个的课题,从这些课题出发,围绕课题,解决课题,也要保证学生所学知识的系统性、严密性和完整性。这些看似独立的课题,应该是一门学科知识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
(3)掌握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统一。就是要把传授知识和教授学习方法两者融入同一个教学过程中,既要向学习者传授知识技能,又要培养他们思考、学习的方法。将"授人以鱼"和"授人以渔"相结合,让学习者在掌握知识的同时,也促进了智力和能力的发展。
(4)主体与客体相统一。主体指的是学习者,客体指的是教材。范例教学法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既要充分了解教材、熟悉教材、掌握教材,同时也要了解把握学习者的知识水平、智力水平和个性特征。将这两方面结合起来,教师才能充分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兴趣,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范例教学法的步骤
范例教学分四个步骤:
1、 范例地学习“个”,即通过范例的、典型的、具体的、单个实例来说明事物的特征。
2、 范例地学习“类”,在***步学习的基础上进行归纳、推断,认识这一类事物的特征。
3、 范例地掌握规律和范畴,要求在前面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归纳事物发展的规律性。
4、 范例地获得关于世界关系和切身经验的知识,使学生不仅了解客观世界,也认识自己,提高行为的自觉性。
什么是范例教学法?
范例教学法是一种谋求典型教材与学习者独立的、能动的学习活动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其目的在于解决百科全书式的教材所带来的教学内容过多教学质量下降的严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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